石家莊電信HSD400電話申請辦理提交資料要求和樣本
石家莊電信21平臺資料提交要求:
- 執照原件或復印件蓋公章
- 代碼證原件或復印件蓋公章(三證合一的不用提交)
- 稅務證原件或復印件蓋公章(三證合一的不用提交)
- 法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蓋公章,必須提交
【若提交的法人身份證不是大陸身份證,還必須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證明】
- 電信受理單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400業務服務協議(蓋公章)
- 有效的銀行開戶許可證
8. 必須提交公司名下的座機或者是手機發票,發票上需有運營商的章,若提交 的發票上無號碼或無公司名顯示,可提交受理單、入網協議做補充說明。
若只提交受理單、入網協議不認可。
- 中國電信400電話業務信息安全承諾書
【在第九條“其它”后的空白處不用填寫】
- 七頁資料,石家莊電信(集團)2016年400短號碼接入服務合同(第一頁、第五頁、第六頁需加蓋備案公司紅色公章,第七頁壓框蓋章,每頁加蓋騎縫章)
必須打印pdf文件填寫,此文件上有電信公司水印
服務合同上不能涂改
電子檔資料審核通過后,用戶需將以上資料紙質檔原件(蓋紅章),快遞至194988秋柳公司,我司統一快遞給運營商。其中:石家莊電信(集團)2016年400短號碼接入服務合同(需4份),其他各2份。必須郵寄資料才能新開。
授權證明
我單位現委托(經辦人姓名) 作為我單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權其代表我單位進行400號碼辦理,在整個辦理過程中,該代理人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單位,與本單位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單位將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加蓋紅色公章)
日期:必填年必填月必填日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400業務受理單
編號:
客戶資料(請客戶填寫并加蓋公章) |
客戶名稱 |
公司名稱(與執照上保持一致)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企業組織代碼證號 |
填寫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注冊資本(萬元) |
必填(與執照上保持一致) |
通信地址 |
必填 |
郵編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 |
必填(與執照上保持一致) |
身份證號碼 |
必填 |
聯系人 |
手簽(與提交的身份證保持一致) |
身份證號碼 |
必填 |
固定電話 |
必填 |
手機號碼 |
必填 |
電子郵箱 |
必填 |
業務類別(請客戶選擇填寫,在需要的業務前畫√) |
√開通 □撤機 □停機保號 □用戶資料變更 □業務數據變更 □業務號碼變更 |
業務數據 |
400業務號碼 |
必填 |
開通變更日期 |
必填年月日 |
對應小號碼 |
|
目的號碼 |
1、必填,與賬單號碼一致 |
2、 |
3、 |
套餐金額 |
必填元 |
套餐年限 |
必填年 |
優惠資費 |
必填元/分鐘 |
其它 |
|
|
用戶須知:
一、400服務為預付費形式,用戶應準確填寫此400服務的套餐類型與服務年限。
二、申請企業400服務時,需向受理單位提供:企業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已經三證合一的單位只需提供營業執照)、法人或經辦人身份證、授權文件及特殊行業的特殊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客戶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發現用戶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供的客戶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受理單位有權停止提供企業400業務服務。
三、受理單位確保用戶申請的400語音質量、接通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服務質量標準,通過實體電路實現全國互聯互通,絕非VOIP;用戶申請此400電話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且使用范圍與提交企業材料經營范圍需一致,否則受理單位有權取消用戶使用此400電話的權利且不退還賬戶余額。
四、當預存款用完或套餐到期,用戶應及時續費,否則系統會自動暫停話務。話務暫停10天仍未續費,視為用戶放棄繼續使用此400服務。
五、如用戶有400號碼變更需求(包括各種功能、翻譯號碼變更,拆機或過戶)請及時與客戶經理聯系。請勿自行至電信營業廳進行變更,否則可能會導致400號碼無法使用或失效(不能恢復)。 用戶不得私自轉讓400號碼!
六、用戶已閱讀并認可《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400業務服務協議》。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400業務服務協議
- 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400業務的服務,并根據工業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批準的資費標準向甲方收取費用。甲方就乙方提供的企業400服務應向乙方付費。結算幣種為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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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如果甲方申請的400號碼連續二個月無話費產生,并且也沒有向乙方繳納月租費和功能費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有權對該號碼進行關停處理。
九、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和出售企業400使用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十、 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企業400,乙方應在技術上協助甲方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但甲方應對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十一、甲方的客戶資料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戶資料不詳或不準確造成甲方無法收到乙方發出的話費帳單或其它業務通知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十二、甲方欲終止本協議時,需繳納其在帳期內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確認甲方已付清所有應付乙方的話費時,本協議終止。
十三、本協議內容如有變更,乙方將在公司網站上或信函通知甲方,若甲方對變更的內容有異議,應在通知發出后一月內與乙方協商,甲方逾期未提出異議的,乙方將視為甲方已同意新的協議條款。 |
客戶蓋章(甲方) 受理單位蓋章: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手簽(與提交的身份證一致)+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必填年必填月 必填 日 年 月 日
中國電信400電話業務信息安全承諾書
我單位申請使用的400業務號碼為必填,該號碼用于與受理單上的號碼用途保持一致,用途在營業執照限定的營業范圍之內。
為切實加強中國電信400電話業務的安全使用和規范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社會公眾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保障其它客戶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400客戶需保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凡發現冒用或偽造身份證照、違法使用、違規外呼、呼叫頻次異常、超約定用途使用、轉租轉售、被公安機關通報以及用戶就上述問題投訴較多等情況的,核實確認后,一律終止業務接入。
二、400客戶須對其發送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發布的內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有關規定,不得發布和傳播有害信息,不得散發傳播違法、不健康反動等信息,不得發布任何含有下列內容之一(即“九不準”及“六不許”內容)的信息。
“九不準”,即:
-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們合法權益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六不許”,即:
- 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
- 決不允許公開發表與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
- 決不允許對中央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
- 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 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
- 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
三、不得對400業務進行轉租轉售,與我公司簽訂入網協議的企業必須是使用400業務的最終客戶。如發現轉租轉售行為,中國電信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四、不得以個人名義申請、使用400業務。400客戶須符合實名制要求,確保提供的有效證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真實落地的目的碼必須為申請單位實名辦理的電話號碼。
五、400客戶有提供該號碼使用用途、開放范圍的義務,不按協議約定超范圍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400客戶承擔。
六、400客戶接受中國電信及國家相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有責任和義務積極配合中國電信查找、清除非法網絡行為,直至處理完畢。
七、400客戶聯系方式或安全責任人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電信公司進行變更,否則導致的一切后果由400客戶承擔。
八、如有其它影響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突發事件,中國電信有權采取緊急措施,以保證網絡安全。
九、其它:【可不用填寫】
單位全稱: |
與提交的執照上的公司名保持一致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姓名: |
必填 |
單位地址: |
客戶公司執照注冊地址 |
聯系人姓名: |
必填 |
聯系人電話:必填 |
[單位公章]:加蓋紅色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
與受理單上手簽一致(需手簽) |
[日期]:必填 |
十、此承諾書經我單位簽署蓋章后生效,并由中國電信負責保管。
特此承諾。
石家莊電信(集團)2016年400短號碼接入服務合同
合同簽訂地:[ 石家莊]
甲方:[ 客戶公司名稱 ] 蓋章
地址:[客戶實際經營地址或執照地址,與受理單上保持一致]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需填寫法人名字,與執照上保持一致]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丙方: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石家莊市分]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莊市高新區長江大道205號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陳永彬 ]
鑒于:
1.根據國家電信主管部門為丙方核發的(全國)400系列號碼,甲方需要利用400號碼實現被叫服務。
2.丙方向乙方提供基礎通信資源,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利用400[補充完整的400號碼]號碼(“400號碼”)實現被叫服務。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互相信賴,有償使用,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一碼通商務熱線業務”(“400業務”):建立在丙方的公眾電話網(PSTN)和先進的國家智能網(IN)基礎上,具有全國統一號碼接入、呼叫匯聚、目的地選擇、主被叫話費分攤等功能的業務。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乙方提供的400號碼僅供甲方作為被叫服務使用,不允許私自開通外呼功能。具體服務范圍和內容以蓋有甲方公章的業務需求單為準(附件一)。
2.2乙方開通被叫服務后,甲方如果需要調整接入方式,在不改變使用400號碼接入方案的前提下,甲方可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乙、丙書面提交新的蓋有甲方公章的業務需求單。
2.3 業務需求單為本合同的附件,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第三條 三方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權利和義務
3.1.1作為乙方的集團客戶,享受乙方為集團客戶提供的一站式服務。
3.1.2在接入和使用400號碼實現呼叫服務過程中出現的任何技術性問題,均可向乙方進行故障申告;蚓徒蛞曳交蛞曳较聦贆C構申告;主叫用戶可以向乙方下屬機構公布的客戶服務熱線申告。
3.1.3應按照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用途、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使用400號碼,甲方不得違規經營、變更合同約定用途,不轉讓或出售400使用權。
3.1.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企業400,乙、丙方應在技術上協助甲方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但甲方應對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3.1.5甲方應保證有關通信設備全部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并取得進網許可證。
3.1.6應以書面形式向乙、丙方提供利用400號碼實現呼叫服務開通的使用范圍、接入呼叫中心的被叫電話號碼、接入呼叫中心的地點、接入呼叫中心的業務、技術要求和技術方案、要求開通時間、服務期、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信息。
3.1.7甲方保證提供給乙、丙方的企業資質、法人資質、落地號碼等其他信息真實有效。甲方辦理入網、變更手續時,應當根據乙、丙方要求提交企業資質、法人資質、落地號碼等資料,并保證該等信息及資料真實有效、準確、完整。本合同有效期內,上述信息或資料如有變更,甲方應當主動向乙、丙方遞交書面變更證明。若乙方或丙方發現身份信息或身份證件資料失實,影響本合同正常履行、且無法與甲方取得聯系,或者甲方不及時配合更正的,乙、丙方有權暫;蚪K止400業務。并且,因所提供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資料未及時變更而引起的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若甲方400業務落地承載號碼為異網或電信異地號碼,需要向乙、丙方提供承載號碼所有權證明(入網協議和近三個月內的繳費發票),并承諾落地號碼機主身份信息真實有效。
3.1.8甲方嚴禁進行話務的多次轉接、躲避號碼溯源與甄別。
3.1.9甲方承諾遵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及其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
3.1.10甲方承諾遵守工業與信息化部等國家相關部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利用400業務從事違法違規業務、不得違反法律及合同規定從事任何業務。如出現違反公安部、工業與信息化部和中國電信相關規定,引發用戶向行業主管部門或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中心等進行投訴的,無條件遵從乙、丙方關停措施。
3.1.10甲方承諾不利用400業務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1.11甲方承諾不外呼和傳播下列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3.2乙方權利和義務
3.2.1乙方為甲方提供400呼叫服務業務的咨詢、業務受理、開通、收費、故障申告等一站式服務。
3.2.2如果甲方需要進行必要的網絡設備調整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3.2.3在400業務開通后,乙方或乙方下屬機構應向甲方進行開通交付。
3.2.4 乙方須審核甲方提供的企業資質、法人資質、落地號碼等其他信息,審核無誤后方可提供給丙方申請業務開通。
3.3丙方權利和義務
3.3.1 丙方為本次服務提供基礎信息資源以及提供服務所需的通信服務。
3.3.2 丙方有權審核甲方提供的企業資質、法人資質、落地號碼等其他信息,甲方拒絕出示上述有效證照或信息、冒用他人的證照或者使用偽造、過期證照的,丙方有權拒絕提供服務。丙方后期發現他方有前述行為的,丙方有權解除協議并立即停止全部服務。同時,丙方有權就相關情況報送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其他主管部門。
3.3.3 甲方違反上述規定,丙方解除協議的,不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通信和服務質量
4.1三方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履行本合同,維護三方權益。
4.2若本合同履行期間,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和服務標準,則新的法律法規和服務標準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規和服務標準執行。
4.3由于甲方自備設備故障或甲方操作不當造成的通信故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4.4因乙、丙方施工、網絡割接等原因影響400業務的正常使用時,乙、丙方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并且盡快消除故障、恢復通信線路。
4.5如乙、丙方因國防需要、政府指令、網絡維護、網絡調整、網絡安全等因素在網絡上對服務進行更改或變動,乙、丙方應當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應予配合。
第五條保密
5.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四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而得知的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乙、丙方向其關聯公司提供或披露與甲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3.1.3-3.1.11條約定使用400號碼的,乙、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甲方并應賠償由此對乙、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2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丙方將無償收回400號碼,并在三個自然月后重新分配。由此對甲方造成影響和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3無論本合同其他條款是否有相反約定,乙、丙方對因本合同項下行為而導致的甲方可得利益損失、商業信譽損失以及數據丟失或損壞等其他損失不承擔責任。
6.4甲方若違反合同內容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甲方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七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7.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三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 石家莊]此項客戶無需填寫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 石家莊]此項客戶無需填寫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 /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7.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三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免責
8.1如由于戰爭、騷亂、恐怖主義、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變動、網絡安全、網絡無法覆蓋、停電、通信線路被人為破壞,導致三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時,受影響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于該等情形發生后十五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三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如由此導致合同不能或者沒有必要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乙、丙方解除。
8.2如政府管理部門提出要求的,乙、丙方將暫;蚪K止提供相應服務,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服務期限
9.1本合同確定的服務期限為[與套餐年限一致]年,自400業務實際開通之日起計算。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乙丙三方各執[ 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時,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應不受影響。
10.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三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合同。
10.5本合同各條標題僅為提示之用,應以條文內容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10.6未得到其他兩方的書面許可,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任何一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
10.7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三方之間具有合資、合伙、代理關系。
10.8本合同替代此前三方所有關于本合同事項的口頭或書面的紀要、備忘錄、協議、合同。
10.9 協議解除的權力及于協議各方。
10.10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采用信函形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甲方:[ 客戶公司名稱 ] 蓋章
地 址:[客戶實際經營地址或執照地址,與受理單上保持一致]
聯系人:[與受理單上一致 ]
電 話:[與受理單上一致]
電子郵箱: [與受理單上一致]
傳 真:[與受理單上一致,沒有填無]
郵 編:[與受理單上一致]
乙方:[]
地 址:[]
聯系人:[ ]
電 話:[]
電子郵箱: [ ]
傳 真:[ ]
郵 編:[]
丙方: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石家莊市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高新區長江大道205號]
聯系人:[樊麗君]
電 話:[ 0311- ]
電子郵箱:[ @189.cn]
傳 真:[無]
郵 編:[050000]
10.11三方同意,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沖突,以合同正文為準。
本合同附件為:
附件一業務需求單
補充附頁
經友好協商,對本合同條款補充、修改如下,本補充附頁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沖突時,以本補充附頁為準:
無
甲方:[客戶公司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手簽)寫提交身份證的法人或經辦人名字,與受理單上保持一致
[ ]年[]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丙方: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石家莊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附件一
業務需求單
客戶名稱 |
必填 |
客戶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必填 |
客戶地址 |
必填 |
業務場景 |
被叫熱線 |
400接入號碼 |
客戶的400號碼 |
使用用途描述 |
必填,與執照經營范圍一致的XX熱線,如用于軟件開發的服務熱線 |
400落地承載號碼及客戶名稱 |
客戶公司名下,固話前需加區號,綁定號碼需與提供的賬單上號碼一致+綁定號碼對應的客戶名稱 |
第1,5,6頁甲方位置蓋章
第7頁壓框蓋章
7頁加蓋騎縫章 |